什么是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筹资主体为筹措资金而面向个人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表明债务、债权关系的一种凭证 。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向你借钱,给你一个凭证,承诺按约定利率定期给你支付利息,到期后还你本金。 依据相关规定,金融债券按法定发行手续来发行。在我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就是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有不少作用。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有吸收存款、向其他机构借款和发行债券这三个来源。存款资金在经济动荡时,容易出现储户争相提款的现象,导致资金来源不稳定;向其他商业银行或中央银行借款所得主要是短期资金,而金融机构常常需要进行一些期限较长的投融资,这就出现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在期限上的矛盾,发行金融债券则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这个矛盾。因为债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兑换,只能在市场上转让,保证了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而且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时可以灵活规定期限,比如为了一些长期项目投资,可以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所以,发行金融债券能让金融机构筹措到稳定且期限灵活的资金,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扩大长期投资业务。 从风险利率方面来看,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一国经济中占有较特殊的地位,政府对它们的运营又有严格的监管,因此,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新中国金融债券发展良好,种类日益增多,主要有央行票据、证券公司债券、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等。 相关概念: 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 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 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商业银行的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