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毁林涉及到的刑事犯罪主要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下面分别为您介绍其立案标准。 首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次是盗伐林木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是滥伐林木罪,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三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