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经济事务,涉及到合同签订。但对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不太清楚,想弄明白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实际运用中有啥不一样,主要是想知道这两种合同在权利义务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能给详细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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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 买卖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东西的所有权转给另一方,另一方给相应的钱。这里面,卖东西的人有义务把东西交给对方,并且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也转过去;买东西的人就得按照约定给钱。比如说,你去商店买一台电脑,商店把电脑交给你,同时这台电脑的所有权就从商店转到你手里了,你就得付相应的价款,这就是典型的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租赁合同呢,是一方把东西交给另一方使用、收益,另一方给租金。在这个关系里,出租东西的人要提供能正常使用的东西,租东西的人得按约定给租金,在租的这段时间里要好好使用这个东西,租完了就得把东西还回去。例如,你租一套房子居住,房东把房子交给你使用,你每月按时交租金,等租期到了把房子完好地还给房东,这就是租赁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买卖合同最终会让买方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始终不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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