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纪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遇到了行纪合同和买卖合同,有点搞不清楚。想知道这两种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比如在权利义务、合同性质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
展开 view-more
  • #合同区别
  • #行纪合同
  • #买卖合同
  • #法律差异
  • #合同性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纪合同和买卖合同有诸多区别。 首先,从合同性质来说,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出卖人把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价款。比如你去商店买一台电脑,商店把电脑所有权给你,你付款,这就是买卖合同在起作用。而行纪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像你委托一家销售公司帮你卖一批货物,销售公司以自己名义去卖,你给销售公司报酬,这就是行纪合同。 其次,在主体方面,买卖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对主体一般没有特殊限制。但行纪合同的委托人没太多限制,而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再者,从权利义务关系来讲,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要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则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直接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要是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损,同样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从合同的有偿性来看,买卖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比如赠与合同这种特殊买卖合同),但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相关概念: 行纪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进行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 第三人:在行纪合同中,与行纪人进行交易的另一方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