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包括哪些内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股东权利指的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这是股东在公司中地位的一种体现,也是保障股东利益的重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财产权。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这意味着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例如,公司在盈利后,会按照一定的规则给股东分配利润。当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也就是在公司扩大规模需要增加资金时,股东有优先购买新股份的权利。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其次是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这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可以在会议上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股东还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等职务,参与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另外,股东还享有知情权。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这有助于股东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活动。但是,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最后,股东还拥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利。比如,当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