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四要件具体是哪些呢?


虚假诉讼罪的四要件具体如下: **客体要件**: 虚假诉讼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一方面,它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尤其是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司法机关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来处理这些虚假诉讼案件,影响了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正常的司法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它也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像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例如,在虚假的债务诉讼中,可能会导致他人的财产被错误地强制执行,使其财产权益受损。 **客观要件**: 首先,行为人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这里的捏造事实包括多种情况,既可以是编造全部事实,也可以是部分事实,还包括隐瞒债务已清偿的事实等。比如,实际债务已经还清,但一方隐瞒该事实,仍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形式多样,包括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上诉、申请再审以及提起执行异议等。其次,这种行为还要造成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比如,行为人的虚假诉讼行为被法院立案并开庭审理;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从自然人角度来说,需要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并且还应当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比如,某些企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单位名义进行虚假诉讼。 **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一般情况下是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却仍然故意为之,积极追求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例如,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故意编造虚假事实提起诉讼。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