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下班时间被打属于什么行为?


警察在下班时间被打,打人者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法律性质,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从民事角度来看,打人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是指一个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打人者侵犯了警察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被打的警察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行政角度而言,如果打人的情节比较轻微,尚未构成犯罪,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可以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打人行为导致警察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打人者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打的警察在遭遇这种情况后,应当及时报警,配合警方进行调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现场的监控视频等,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