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可以被继承?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财产和权利都能被继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可以被继承。首先,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人身权利不能被继承。人身权利是与公民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具有专属性。比如,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这些权利是基于公民的人身存在而存在的,一旦公民死亡,这些权利也就随之消失,不能像财产一样由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列举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从人身权利的性质来看,它是与特定人身紧密相连的,所以不能发生继承。其次,被继承人的政治权利也不能被继承。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这些权利是公民在政治领域的权利,与公民的特定身份相关,具有不可转让性。当公民去世后,其政治权利自然终止,不会传递给继承人。再者,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不能被继承。这包括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产生的,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通常是与特定的承包方签订合同。如果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不能当然地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如果是林地承包,或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另外,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如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也不能被继承。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是给予特定人的,不是死者的遗产。生活补助费是国家或集体为了保障特定人员的生活而给予的费用,也具有专属性。最后,保险金能否继承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继承。总之,了解哪些财产和权利不能被继承,对于处理遗产继承问题至关重要,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