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执行申请书该怎么写?


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来维护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抚养费执行申请书的写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抚养费执行申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是我们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法律基础。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执行申请书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部:这部分要写清楚标题,即“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是有权申请执行的一方,也就是您;被申请人则是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请求事项:这是申请书的关键部分,要明确写出请求的具体内容。比如“请求强制被申请人支付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拖欠的抚养费共计[具体金额]元,并按照判决(或调解)书确定的每月[具体金额]元的标准,支付自[当前日期]起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的抚养费。”事实与理由:在这部分,您要详细说明案件的经过。比如什么时候离婚,法院是如何判决(或调解)抚养费支付的,被申请人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支付抚养费等情况。同时,要引用前面提到的法律条文,说明您申请强制执行的合法性。尾部:要写明致送的法院名称,一般是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的法院。然后是申请人签名和申请日期。此外,在提交申请书时,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复印件等,以证明您的主张。总之,写抚养费执行申请书时,内容要准确、清晰,格式要规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书写过程中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