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被定为团伙犯罪?
我朋友和几个人一起参与了一些事情,我不太清楚他们这样算不算团伙犯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满足什么条件或者出现什么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团伙犯罪呢?我很担心朋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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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与之相近的法律概念是“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中的结伙犯罪”。 犯罪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这意味着,要构成犯罪集团,首先人数要达到三人及以上。其次,这些人是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聚集在一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最后,他们的组织相对固定,成员之间有一定的分工和协作,不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例如,一个专门进行盗窃的犯罪组织,成员分工明确,有负责踩点的、有负责实施盗窃的、有负责销赃的,长期多次实施盗窃犯罪,就可能构成犯罪集团。 而一般共同犯罪中的结伙犯罪,虽然没有像犯罪集团那样有固定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但也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结伙犯罪通常是临时起意,没有严密的组织形式。比如,两个人临时商量一起去抢劫,得手后就各自分开,这种情况就属于结伙犯罪。 所以,判断是否为团伙犯罪,关键要看是否符合犯罪集团或结伙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人数、是否有共同犯罪故意、组织形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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