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属于什么范畴?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有一笔意外获得的收入,不确定这算营业外收入不。想知道营业外收入到底属于什么范畴,是怎么界定的,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上跟正常营业收入有啥不同。了解这些对公司财务核算挺重要的,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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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和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一样,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通过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而营业外收入是偶然发生的。 从财务核算的角度来看,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期末这类科目需要将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营业外收入增加了企业的利润,但它并不是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赚取的。 在我国,虽然没有专门一部法律对营业外收入进行详细定义,但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是企业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而营业外收入不在其规范范围内。比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净收益,就属于营业外收入。当企业出售一项闲置的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就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在税务处理方面,营业外收入一般都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括营业外收入。所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把营业外收入算进去。例如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就要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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