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场车祸,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呢?像我的车辆维修、就医检查这些费用肯定是要赔的,还有其他的吗?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范围,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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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无责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事故所产生的一系列合理费用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类别: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如果您在车祸中受伤,对方需要赔偿您的医疗费,这就是您在医院看病、检查、买药、住院等所有和治疗伤病有关的花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要是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了,对方就得赔偿这部分损失。计算误工费通常会参考您平时的收入和因为受伤耽误工作的时间。护理费,当您受伤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顾,那么请护工或者家人照顾您产生的费用,对方也得赔。此外,还有交通费,就是您因为看病、复查等在交通方面的支出;住院伙食补助费,要是您住院了,这笔费用是对您住院期间吃饭开销的补偿;营养费,为了让您受伤的身体更好地恢复,补充营养所花费的费用对方也有责任承担。如果受伤情况特别严重,导致残疾了,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若不幸造成人员死亡,对方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 如果您的车辆或者其他财物在车祸中受到损坏,对方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要是车辆损坏得特别严重,没办法修复了,达到报废标准,对方要赔偿重置车辆的费用。还有,在处理事故期间,如果您因为车辆不能正常使用,产生了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对方也应该赔偿。例如您的车在维修期间,您打车上下班的费用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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