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银行65万无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拖欠银行65万无力偿还,会产生多方面的后果: 首先是经济方面,会产生罚息。这就好比你本来借了钱要还利息,现在没按时还,银行会额外收取一笔费用作为惩罚。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其次是信用方面,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简单来说,个人征信就像你的信用身份证,一旦有了不良记录,以后再想办信用卡或者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看到你的不良征信,可能就不会给你办理了。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在放款前,征信记录是重要审核标准之一。 再者,无法享受贷款优惠。要是以后还想贷款,比如房贷,由于之前的逾期记录,不仅可能拿不到优惠利率,甚至可能根本无法再次办理房贷。 然后是法律程序方面,如果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银行会依法起诉。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比如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要是被认定为这种情况,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概念: 罚息:是指借款人没有在银行的规定时间内还款造成逾期,银行将以日为单位计算利息来惩罚逾期行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手段,被列入名单后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