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软件侵犯的是什么版权?


盗版软件侵犯的主要是软件著作权人的多项权利。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首先是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之一,简单来说,就是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制作软件的一份或者多份复制品。盗版软件的制作过程,往往就是未经授权大量复制正版软件的行为,这显然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其次是发行权。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盗版软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售卖、传播,这就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发行权。《著作权法》第十条也明确规定了发行权的相关内容。 此外,还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很多盗版软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和下载,这种行为就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样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是著作权人的重要权利之一。 使用盗版软件不仅损害了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其创新和研发的积极性,还可能使使用者面临法律风险。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