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算电子淫秽物品?

我最近在网上浏览信息,看到很多不同类型的电子内容,有点分不清哪些是合法的,哪些属于电子淫秽物品。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电子淫秽物品是怎么定义的,有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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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淫秽物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电子淫秽物品指的是借助电子形式呈现的,包含淫秽内容的物品。通俗来讲,就是通过电子设备,比如手机、电脑等能够看到、听到的那些露骨宣扬色情、挑动人们性欲且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电子形式,但电子淫秽物品本质上也属于‘其他淫秽物品’的范畴。 2004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都算电子淫秽物品。 判断是否为电子淫秽物品,通常要综合考量内容是否露骨宣扬色情、是否以挑动性欲为目的、是否缺乏艺术和科学价值等因素。比如一些打着艺术旗号,但实际大量展示露骨性行为、宣扬色情低俗思想的电子图片、视频等,就很可能被认定为电子淫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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