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什么罪会留下前科?
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到底犯了哪些罪会被认定有前科呢?我有点担心自己之前的一些行为会不会留下前科记录,所以想搞清楚这个界限,避免之后因为这个有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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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简单来说,就是指曾经因为犯罪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过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只要是构成犯罪且被法院判处刑罚的,都会留下前科。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种罪名,涵盖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贪污贿赂、渎职、军人违反职责等各个方面。 例如,在危害公共安全方面,如果有人故意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一旦被法院判处刑罚,就会有前科;在侵犯财产方面,某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判刑后也会留下前科。也就是说,不管犯的是轻罪还是重罪,只要是被法院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就会形成前科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有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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