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诉讼欠款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到法院诉讼欠款人,一般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首先是起诉状。起诉状要清楚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就是您自己和欠款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比如要求欠款人偿还多少本金、是否要支付利息等;同时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白你们之间借款的来龙去脉,什么时候借的、怎么借的等情况。 其次是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果您和欠款人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就行;要是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主体登记资料,当事人名称在诉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的,还得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再者是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借条、借款合同,这是最直接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条合同,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等能证明借款情况的也可以;还有付款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汇款纪录等,能证明您确实把钱借给了对方。要是借贷关系有担保人,有关担保的证据也要提供。 另外,若诉讼请求中有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需要提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例如计算清单。如果欠款人有过偿还借款的情况,还得准备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像收条等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同时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书面文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依据。 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用来证明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具有合法的诉讼地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 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等债务关系的各种材料,帮助法院认定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