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意味着什么?
我和别人发生了点纠纷,对方说要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我不太明白这到底啥意思,是不是他随时都能起诉我,会有啥后果啊?我现在心里很忐忑,想知道这句话背后的法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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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是一个在法律场景中常见的声明表述。简单来说,它是指声明人在当下暂不立即行使自己依法所拥有的各项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放弃这些权利,在未来合适的时机,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去主张这些权利。 从法律概念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依据法律享有各种各样的权利。比如人身权利,这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还有财产权利,像所有权、债权等。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就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广泛的权利保护基础。其中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如果他人的行为侵害了我们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声明“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的一方来说,这是一种预防性的措施。可能在当下,由于某些原因,比如证据还不充分、想先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等,而没有马上采取法律行动。但随着时间推移,如果情况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声明人就可以依据之前保留的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被声明的一方,这是一个明确的警示,意味着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需要重视并妥善处理,避免未来面临法律纠纷。总之,“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是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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