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是什么意思?
我和别人有点纠纷,对方说保留对我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不太懂这话啥意思,是马上就要告我吗?还是有别的含义?我现在心里有点慌,想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会不会真的被追究法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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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某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他先不立刻采取法律行动来要求侵害者承担责任,但并不代表他放弃了在未来合适的时候去追究对方责任的可能性。 从法律角度看,当我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不法行为的损害时,依据法律规定,我们有权要求侵害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好比有人弄坏了我们的东西,我们可以要求他赔偿;要是有人伤害了我们的身体,我们能让他承担医疗费用等损失。这里提到的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形式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是民事方面,常见的有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而在刑事方面,如果侵害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就会涉及到刑事处罚,比如判刑、罚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行为,会根据不同的罪名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当说“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时,发出这句话的人可能出于多种考虑。也许是想先通过协商等非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给对方一个改正或者补救的机会;也有可能是目前证据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收集,等时机成熟再采取法律行动。所以,这只是一种声明,表示未来有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并不是马上就会启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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