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应提供什么证据?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钱给别人,现在到了还钱的时 候对方却不认账了。朋友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笔债务,可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想详细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方面的证据是必须要准备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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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务追讨过程中,需要提供多种证据来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借据、收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材料,这些是最直接表明借贷事实的凭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条就提到,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如果没有这些书证,那就要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并且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其次,如果有担保人,要提供担保人相关信息。若担保人是自然人,需提供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若是法人,则要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再者,存在抵押物的情况下,要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另外,还需要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以及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比如催款记录等可以作为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的证据。
最后,若涉及共同被告,要提供相应证据。例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对于公司债务,若存在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等情况,也要提供相应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在债务追讨时准备充分且有效的证据,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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