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证据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夫妻离婚证据根据不同的诉求和情况,包含多方面内容。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这是用来确定参与离婚诉讼的双方确实是夫妻关系,像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都可以证明原、被告是夫妻。要是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就得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如果被告下落不明,要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 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也很关键。比如分居证据,像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合同或者邻居证人证言等,能表明双方分居达到一定时间,这可作为感情破裂的一种体现;家庭暴力证据,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受伤照片等,能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这也是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包括对方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聊天记录、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等。 在子女抚养方面也需要相关证据。比如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等能确定子女身份。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据,像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可用于判断哪方更有经济能力抚养子女。如果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还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 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证据。夫妻共同财产有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要是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也需要证据来证明。例如双方有财产约定,需提交协议书;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要提交银行帐号;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有债权债务的,需提供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法律依据方面,《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要对自己的诉求提供相应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对离婚相关事宜包括证据等方面有一定规范 。总之,离婚证据内容多样,要根据具体需求和情况来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