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多少日会怎样?
我买了份保险,一直按时缴费。但最近太忙,忘记缴费时间了。我想知道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多少日会有不同的后果,比如对保单效力、理赔这些方面有啥影响,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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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领域,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保费,通常会涉及到“宽限期”和“中止期”等概念。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允许保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内缴付逾期保险费,并不计收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也就是说,在宽限期内(一般是催告后30日或者约定缴费日起60日),即使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 一旦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保险合同效力就会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不过,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如果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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