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签完字就让走了是怎么回事?

我去检察院签了一些文件,签完字后工作人员就让我走了,也没说别的。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算什么情况,是没事了吗?还是后续还有其他流程?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个说法。
展开 view-more
  • #检察院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程序中,检察院签完字就让当事人走了,可能存在多种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案件里,它负责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重要工作。 一种可能情况是,检察院对当事人进行的只是一般性的询问、调查,在获取了所需的信息并完成相关手续后,认为暂时无需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措施,所以让当事人离开。比如,当事人作为证人被询问,在其提供了与案件有关的真实陈述后,检察院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就会让证人离开。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询问证人的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在完成作证程序后,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 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审查,检察院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这种情况下,签完字让当事人走就意味着案件不会进入后续的起诉等程序。 还有可能是,虽然有犯罪事实存在,但基于一些特殊原因,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签字后,当事人可以暂时离开,但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总之,检察院签完字就让走了,并不一定代表案件终结或者当事人完全没事了,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后续通知来综合判断。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疑问,也可以主动联系检察院了解情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