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了银行131万无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拖欠了银行131万无力偿还,会产生多方面后果: 首先,会产生罚息。这就好比你本来借了钱,现在因为没按时还,要额外多付一笔钱作为惩罚。一旦贷款逾期,银行会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提醒你还款,同时贷款利率会上浮,这个上浮部分就是每天要交的罚息,这是一笔不小的金钱损失。 其次,个人信用会受损。信用记录就像是我们在金融领域的“身份证”。一旦留下不良记录,以后再想办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在审核时,看到这个不良记录,可能就不会给你通过了。因为他们在放款前,会严格查看你的征信情况。 再者,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如果之后还想贷款,比如申请房贷,由于之前的逾期记录,不仅可能拿不到优惠利率,甚至有可能根本办不下来房贷。 然后,银行可能会起诉。要是超过3个月还没缴款,银行会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像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已经抵押或质押的财产。 接着,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通过扣划存款、拍卖抵押或质押物等方式,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这里面包括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还有打官司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以及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果有能力偿还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那就会受到法律制裁。要是有贷款担保人,在你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