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保证书能否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


在探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以及保证书能否作为财产分割证据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处理财产。但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并且会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这里的无过错方,如果是因为对方外遇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就是没有外遇的一方。比如,在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分割上,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部分。 对于存在外遇情况导致离婚的,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外遇的一方必须少分财产,但根据上述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方往往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倾斜。例如,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比例上,无过错方会多分得百分之十到三十不等,但具体的比例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接下来看保证书能否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一般来说,如果保证书是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自愿书写,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保证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比如,保证书明确约定了如果一方外遇,在离婚时自愿放弃一定比例的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等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向法院提交。但是,如果保证书的内容存在显失公平、受到胁迫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例如,保证书要求一方放弃所有财产且没有任何生活保障,这种情况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从而不会完全按照保证书的内容进行财产分割。 总之,在因外遇导致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对方外遇的证据,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等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