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欠以前年度的发票怎么办,该怎么补开?
我和一家供应商合作,他们一直没给我开以前年度的发票。现在我需要这些发票来处理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具体要怎么让他们补开发票,怕影响后续业务和自己的权益,希望能了解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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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供应商欠以前年度发票的情况,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并尝试补开发票。 首先,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您要及时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明确告知对方所欠发票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等信息。并且向供应商说明开具发票是他们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您有权利要求供应商补开发票。 如果沟通后供应商同意补开发票,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补开发票的时间,避免再次拖延。二是确认发票的类型、金额、税率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在拿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确保与实际业务相符。 若供应商拒绝补开发票,您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有职责对发票开具情况进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其补开发票。 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沟通、投诉或者可能的法律诉讼中都非常重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取得发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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