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协议能否解除?

我家的土地被征收了,也签了征地补偿协议。但现在出现了一些状况,我担心协议能不能解除。比如协议里约定的补偿款支付时间到了却没给我,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解除协议呢?我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征地补偿协议是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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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补偿协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都同意解除协议,那么是可以解除的。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出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到征地补偿协议中,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了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土地无法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征收或开发,从而无法实现征地补偿协议的目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协议。 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征收方明确表示不会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或者被征收方明确表示不会按照约定交出土地,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协议。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征收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补偿款,经被征收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支付,被征收方可以解除协议。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征收方虽然支付了补偿款,但延迟时间过长,导致被征收方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实现签订协议时预期的生活保障等目的,被征收方可以解除协议。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如果征地补偿协议是在胁迫或者欺诈等情形下签订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补偿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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