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会怎样?


当一个人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时,这意味着司法机关认为该人可能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并依据法律规定采取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 首先,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公安机关会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并且,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接下来,如果案件进入到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旦案件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诈骗罪,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量刑。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于争取从轻处理的办法,犯罪嫌疑人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此外,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也会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