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会怎样?
我收到了法院传票,但因为一些事实在没办法按时去开庭,又不是故意的,也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正当理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我的案子啊?会不会对我很不利?
展开


在法律程序里,当人民法院通过传票传唤原告后,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有两种重要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此时可以按撤诉处理。简单来说,撤诉处理就相当于原告主动放弃了本次起诉,这个案子在程序上就暂时结束了。不过,原告之后要是还有诉求,一般还能再次起诉。举个例子,张三起诉李四还钱,法院传票传唤张三开庭,可张三没正当理由不来,那法院就可能按撤诉处理,张三之后要是还想让李四还钱,还能再去法院起诉。 第二种情况,如果被告反诉的,也就是被告反过来告原告,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依据上述法律条文,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在原告不在场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这对原告很不利,因为原告没机会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可能导致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比如在上面张三起诉李四还钱的例子中,如果李四反诉张三在交易中有欺诈行为,要求赔偿,而张三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就可能在张三不在场的情况下对李四的反诉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