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年后还能进行劳动仲裁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处理好赔偿问题。现在距离工伤发生已经过去1年了,我还能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赔偿的事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过了时间不能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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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1年后能否进行劳动仲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者当事人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了一年才去申请劳动仲裁,对方要是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仲裁委可能就不会受理该仲裁申请或者不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工伤发生后一年内,你曾经向单位主张过工伤赔偿,那么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时效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发生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你无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 所以,如果工伤发生已经1年了,你需要仔细回忆是否存在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如果存在,那么你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存在,而对方又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你的仲裁请求可能会面临不被支持的风险。但即使超过仲裁时效,你也可以尝试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其他途径来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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