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超一年就真的失效了吗?

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现在超过一年了,我很担心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没办法通过仲裁解决问题了,还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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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并不一定完全失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一般的规定。 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使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拖欠的工资,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都会导致时效中断。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比如劳动者因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申请仲裁,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只要劳动关系还在,因为拖欠工资去申请仲裁,什么时候都可以;但如果劳动关系结束了,就要在结束后一年内申请。 如果劳动仲裁确实超过了一年时效,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即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还有“胜诉权”,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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