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年后还能索要工伤赔偿吗
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但是当时各种原因没去要赔偿,现在距离受伤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心里很纠结,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还可不可以要求赔偿,要是能赔,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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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年后能否索要工伤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也已作出,此时职工仍有权要求工伤赔偿。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相应赔偿,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如果构成伤残)等各项赔偿。比如小李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司却一直没赔偿,那他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有支付赔偿的义务。 其次,如果已经达成赔偿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在没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情形下,很难再次要求额外赔偿。比如双方签了赔偿协议,公司也按协议赔了钱,一般就不能再要额外赔偿了。 再者,如果尚未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超过1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不予受理。 不过,如果是因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例如用人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还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进而有可能获得工伤赔偿。比如因为公司故意拖延不配合导致没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经相关部门同意,还是可以去申请认定,认定后依然可能获得赔偿 。 总之,工伤一年后索要赔偿的情况比较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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