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合法吗
我之前工作时受伤了,后来被认定为工伤。可现在单位一直拖着不赔偿,我想知道他们这么做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单位不赔偿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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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是不合法的。 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经过法定程序,确定员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一旦认定成立,那就表明员工受伤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是其中重要的部分。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若有伤残等级)等。 如果单位不赔偿,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履行赔偿责任,这是比较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就是由专门的机构来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却拒绝赔偿。小李先和单位协商,单位仍不赔偿,于是小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决单位赔偿小李相应费用。如果单位还是不执行,小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法律为工伤职工提供了完善的维权途径,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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