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案子到检察院了会怎样?


当取保候审的案子到了检察院,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个阶段可能发生的情况。 首先,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这包括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分析,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同时,检察院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情况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继续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能会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接着,检察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做出不同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这个过程中,检察院会制作起诉书,详细阐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则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这些情况有明确规定。 此外,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检察院也会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案子到检察院后,后续的发展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检察院的审查结果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