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该怎么办?


当欠款人不还钱时,担保人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处理: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 。因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担保协议,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这意味着一旦主合同成立且有效,担保合同也生效。如果不想继续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看能否解除担保协议。但要注意,债权人不一定会同意。若担保人已经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也就是代替欠款人向债权人偿还了欠款,那么担保人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即欠款人)行使追偿权。简单说,就是担保人可以要求欠款人偿还自己代其偿还的那部分数额。另外,担保有不同的方式,常见的是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当欠款人不还钱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欠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在债权人没有通过法律手段对欠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并且欠款人的财产确实无法偿还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总之,担保人在面对欠款人不还钱的情况时,要根据具体的担保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也是一种保证方式,在这种方式下,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