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限超过6个月会怎样?
我被监视居住了,现在已经超过6个月了,但是相关部门也没说后续怎么办。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种情况对我会有啥影响,会不会对我不利啊?我就想了解下超过6个月后到底会怎样。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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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它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监视居住期限超过了6个月,这就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出现超期监视居住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监视居住。相关司法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确实超期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如果因为超期监视居住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当事人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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