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没钱赔给员工该怎么办?


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且没钱赔给员工时,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明确破产清算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处理这种情况的法定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要先偿还各类破产费用以及能够产生共同利益的债务。例如,破产过程中为了管理和处置破产财产而产生的费用,就属于破产费用。 其次,了解清偿顺序。在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次清偿员工的相关费用。具体来说,会先支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例如,某员工在公司破产前有未结清的工资以及公司应缴纳但未缴纳到其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用,这些都会在这个阶段按顺序清偿。 再次,如果破产清算后剩余的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比如,公司剩余财产只够支付一部分员工的工资,那就需要按照比例来分配这些财产。 从员工维权的角度来看: 一是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员工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包括工资、经济补偿等。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员工债权通常具有优先受偿权。 二是若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或拒绝支付员工补偿,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补偿。 三是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或公司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公司履行支付义务,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