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程序终结后还欠员工钱该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可还欠着员工的钱,员工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自己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这种情况下员工权益怎么保障?有没有什么具体的途径或者办法能让员工拿到应得的钱呢?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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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还欠员工钱,通常有以下相关处理办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员工的相关权益在破产清偿顺序中是有优先保障的。企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清偿职工工资,以及医疗基金、工伤赔偿补助、伤残抚恤金等各项费用,同时还需支付依据法律规定及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相关补偿金,还要支付应当划入劳动者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这是为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债务,其中职工工资等就排在前列。 再者,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员工的欠款,那也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破产管理人会清理统计欠薪情况,经法定程序从破产财产中扣除清偿工资部分,以此保障职工工资权益。 另外,如果在破产程序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责任方追究责任。 最后,如果发现破产企业有可追回的财产,比如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追回财产,用于清偿员工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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