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时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我有个官司打赢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发现对方名下没有财产。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咋办,我的钱还能要回来不?后续法院和我这边还能采取啥措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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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这是许多申请执行人会面临的难题。不过,法律上有一系列相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强制执行的概念。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这种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取“终本”措施,也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已经履行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是,“终本”并不意味着执行的彻底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法院也会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此外,申请执行人自身也可以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比如,留意被执行人是否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像将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等。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这种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还可以关注被执行人的收入来源,如工资、租金等,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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