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对方没有钱和财产怎么办?
我打赢官司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名下既没钱也没财产。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咋保障啊,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吗?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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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果遇到对方没有钱和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先别着急,以下是一些应对的办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单来说,就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权利就没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你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并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其次,你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对方的财产线索。虽然法院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有些财产可能不容易被系统查到。你可以留意被执行人的日常消费、工作收入等情况。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对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有权扣留、提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以缓解你的经济压力。总之,即使对方暂时没钱没财产,也有多种途径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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