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找不到人且没有财产该怎么办?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找不到被执行人,并且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不必过于焦虑,法律上有一系列相应的应对措施。 首先,法院会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限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俗来讲,就是让其成为“老赖”。一旦被列入这个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此外,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像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二等座以上座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其次,申请执行人自身也有一定的调查权利和义务。你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例如,你可以留意被执行人的工作情况,了解其收入来源;观察其日常消费行为,判断是否存在隐藏财产的可能;还可以向其亲戚、朋友打听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要及时向法院提供。 再者,如果经过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包括查询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各类财产信息后,确实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权利就此消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了,都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另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你还可以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比如,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而其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总之,在强制执行遇到困难时,要积极配合法院,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