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以后达成和解会怎样?


在法律中,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当罪犯在判缓刑以后达成和解,可能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达成和解往往能体现出罪犯的悔罪态度,表明其积极弥补自己的过错,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罪犯的人身危险性有所降低。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达成和解,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罪犯在积极改造,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这对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顺利度过有积极作用。 从实际执行角度讲,达成和解后,可能会减少被害人与罪犯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而和解能让罪犯所处的社会环境相对更和谐,减少干扰因素,有助于其更好地遵守这些规定。 不过,达成和解并不必然导致缓刑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说,只要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出现上述法定的撤销缓刑情形,即使达成和解,也会继续按照缓刑的规定执行,直到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总之,判缓刑后达成和解一般是有利的,但要确保整个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