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执行的房产出租了该怎么办?

我有一处房产被法院执行了,但之前就已经出租给别人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继续让租客住还是要让租客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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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被执行的房产出租了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如果是房屋租赁在前,执行在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执行房屋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租客可以继续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这是因为在租赁关系成立时,房产还未被执行,租客基于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享有相应的租赁权,法律应当保护这种既存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是执行后再进行租赁的,租赁合同则不能对抗执行行为。比如,在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后,业主又将其出租,那么针对申请人而言,这样的租赁合约失去了约束力。在此种情况下,承租方无权继续占用此房产,但是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诉求。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面临这种状况时,应首先审阅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事项。具体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双方协议的结果,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必须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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