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刚领一年人没了怎么办?
我家人社保刚领一年就去世了,我们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社保相关的事。也不清楚之前交的社保费用能不能退,能退多少,还有没有其他的权益可以主张。希望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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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保刚领一年人就没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来保障权益的。首先,需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 个人账户余额,就是参保人自己缴纳进入个人账户的那部分钱。养老金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来自统筹账户,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根据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来计算发放的。当参保人去世时,如果个人账户还有余额,这部分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社保刚领一年人没了,其个人账户里剩余的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例如,某人每月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领了一年后去世,经过核算个人账户还有余额,那么这个余额就会给到继承人。 此外,除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外,家属通常还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家属处理逝者后事而设立的补贴;抚恤金则是对逝者家属的一种经济抚慰。《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具体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地区是按照固定金额发放,有的地区则是根据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来计算。所以,家属需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标准和申请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去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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