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拿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


当女方拿不出抚养费时,有多种解决办法。首先,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即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就明确了这一点 。 如果女方拿不出抚养费,一种办法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比如女方有一些值钱的物品,像首饰、电子产品等,经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定,可以折抵相应的抚养费。 要是实在没有财物可折抵,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尝试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把自身经济困难的状况,如失业、生病导致收入减少等情况告知对方,请求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周期等内容。 若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女方应向法院如实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如失业、疾病、收入极低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女方确实经济困难,法院可能会适当减少抚养费的数额;但如果女方是故意逃避支付抚养费,法院会要求女方履行支付义务,可能会采取冻结女方财产、扣划工资等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费用,一般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