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和孩子妈妈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当初离婚协议里写了她要给抚养费,可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过。我想知道面对这种女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护孩子的权益?能采取什么办法让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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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不给抚养费,首先可以尝试和女方进行沟通协商。抚养费就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成长需要花费的费用,用来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说明,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 要是协商不成,那么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定女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等。 要是法院判决后,女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比如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还可能会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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