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能查到个人的哪些信息?


在我国,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够查询到公民的部分信息,但这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限制的。 首先,警察可以查询到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公民的身份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遇有法定情形时,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从而获取到公民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等信息。这些信息是由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进行登记和管理的,警察基于工作需要能够进行查询。 其次,在涉及案件侦查等工作时,警察还可以查询公民的通讯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此外,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根据需要,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这其中可能会涉及到获取公民的电子设备中的通讯记录、聊天信息等内容。 再者,关于公民的金融信息,警察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下也可以进行查询。例如在经济犯罪侦查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单位或个人在银行的存款等金融信息,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 需要强调的是,警察查询公民信息必须是出于执行公务的需要,并且要遵循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警察对于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公民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如果警察违反规定随意查询公民信息,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