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考虑期吗
最近在和另一半商量离婚的事情,两个人都有点纠结,想知道现在法律上离婚有没有考虑期啊?就是给双方一些时间再思考思考的那种,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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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有考虑期的,在法律上叫做离婚冷静期。 简单来说,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法律给双方一段时间,让大家冷静思考要不要真的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这30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程序也就此终止。 并且,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过了第一个30天冷静期,接下来还有30天时间,双方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要是没去,同样当作撤回离婚申请,离婚也就办不成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这种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的。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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