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后需要向法院发送哪些信息?


网上立案之后,通常需要向法院发送以下几类信息。 首先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指的就是和这个案件有关系的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对于自然人而言,要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能让法院准确识别你是谁,以及在有需要的时候联系到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供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其次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信息。证据就是能够证明你所主张事实的各种材料。比如合同纠纷中的合同文本、借贷纠纷中的借条、转账记录等。你需要向法院说明证据的种类、名称、来源,并且提交证据的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再者是送达地址确认信息。送达地址就是法院给你寄送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你要准确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收到法院的通知和文书。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最后,如果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还需要提供委托代理信息。包括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代理权限等。并且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能够为你做哪些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