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
我最近在和别人谈一笔生意,对方想用应收账款来质押。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东西,想知道应收账款质权到底是什么,它有啥特点,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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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权是一种权利质权,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对特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
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欠A钱,A把这个收钱的权利质押给B,要是A还不上B的钱,B就可以从别人欠A的钱里面拿回来自己应得的部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明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同时,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应收账款质权具有一些特点。首先,它的标的是一种请求权,即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款项的权利。其次,这种质权的实现依赖于第三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欠A钱的人没有能力还钱,那么B的质权可能就无法完全实现。
在实际操作中,设立应收账款质权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需要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应收账款本身是虚构的或者存在法律瑕疵,那么质权的设立可能就没有意义。此外,第三债务人可能会提出抗辩,比如主张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等,这也会影响质权的实现。
总之,应收账款质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但在设立和实现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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